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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工来源国疫情升至第3级,劳动部推出强化防疫管理措施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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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mol.gov.tw/announcement/2099/44880/

印尼、越南、菲律宾及泰国等移工来源国,将自3月19日起,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建议等级提升至第3级,但是自3月17日16时尚未登机入境者,依规定均须居家检疫14天,不得外出工作。劳动部推出「鼓励移工期满续聘、国内承接、暂不返国」措施,并依据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》第7条报请指挥官同意采取必要措施,及增定「入境移工居家检疫计画书」,呼吁雇主及仲介公司全力协助配合,以免移工入出境造成国内防疫破口。

 

劳动部表示,为避免传染风险扩大、减少移工跨境流动,劳动部鼓励雇主优先期满续聘,继续留用同一移工;若有用人需求的雇主,也鼓励在国内承接已在台的移工,代替自海外引进新移工。针对在台累积工作年限家庭看护工已达14年,其他工作类别已达12年的移工,劳动部也有弹性措施,可由雇主为移工向劳动部申请延长每次3个月,於防疫期间继续留台工作。

 

另对於已在台工作的移工,若是原有休假返国计画,劳动部也鼓励雇主与移工协商,於防疫期间暂时不要返国休假,避免重入国后马上面临居家检疫的状况。而移工若经协商愿意配合我国防疫措施,延后或取消返国休假,劳动部针对移工取消已订机票等费用损失,将提供必要的费用补偿,费用由雇主聘雇移工所缴纳之就业安定费支应。

 

避免成为移工成为防疫破口,劳动部也推动相关措施确保移工入境一定能落实居家检疫14天,包含订定「入境移工居家检疫计画书」、雇主於申请许可、申请入国签证及办理机场接机服务时,应提报该计画书,确保雇主引进移工时有能力办理居家检疫,当然雇主如有执行上困难,得请仲介公司协助办理。此外,要求移工全面强制由本部机场服务站同仁接机,以协助翻译及办理相关手续,并确保不会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前往雇主处所。

 

劳动部呼吁,雇主及受委任仲介公司引进移工前,应事先准备居家检疫处所方得引进移工,否则应暂缓引进,以避免贸然引进后无法执行居家检疫14天,而遭受处罚。倘若遇雇主关厂歇业或因突发状况无能力安排居家检疫者,劳动部已规划应变措施,将妥适安置入境移工,并依规定完成居家检疫,再协助移工转换雇主或工作,以保障移工权益。

 

劳动部表示,推动移工强化防疫管理措施,是配合疫情指挥中心整体防疫政策,让入境移工均可落实完成居家检疫。因部分措施将造成雇主引进流程或申请时效延后,请雇主、仲介公司及移工朋友见谅,并应全力协助配合,让引进移工不会成为防疫破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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